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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/12/28
台灣基因醫學暨生物標記學會
101年度「基因檢測檢驗師」專業認證考試
一、目的:為強化學會會員於基因醫學領域之專業知能與技術,並提升國內基因檢測專技人才
之專業品質及競爭力,特建立專業認證制度以推展相關專業人才之培訓,以期可促
進基因醫學於個人化醫療之應用發展。
二、報考資格:凡有意報考者須符合專業認證辦法第三條及第十四條之規定。
1. 具本學會之有效會員資格。
2. 具備有效醫檢師執照。
3. 一年內持有專業相關繼續教育學分至少15學分a。
4. 二年內曾在國內外醫療、學術機構接受分子生物學操作訓練至少3個月b。
5. 需具備以下資格之其中一項b:
(1) 從事臨床醫學檢驗工作至少一年。
(2) 曾進行臨床基因醫學、分子診斷至少達50件。
(3) 曾參與基因醫學、分子醫學領域之研究c。
6. 參加學會舉辦之基因檢測專業認證教育訓練課程(100年4月16日或100年10月22日之
研討會)。
說明:a. 學分計算期間為100 年1 月1 日至100 年12 月31 日。
b. 依申請書之說明檢附證明文件,其中由受訓單位主管簽署之各類證明可於學會
網站下載範本格式使用。
c. 此項資格審查以期刊論文或專書著作為原則,其中期刊論文須為原著,且申請者
為前兩名作者或通訊作者。其他形式之著作由認證審核委員認定之。
三、考試時程:
日期 |
事項 |
101年1月1~31日 |
考試報名 |
101年2月1~17日 |
考試資格審查a |
101年3月10日 |
認證考試(一)筆試 |
101年4~5月 |
認證考試(二)技術考試b.c.d |
101年6月 |
頒發合格證書e |
備註:a. 資格審查以及各項考試結果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,應考人亦可於本學會網站
【會員專區】查詢審查與考試結果。
b. 筆試及格者,始可參加技術考試;如因故無法參加技術考試或技術考試成績不及格
者,筆試成績得保留三年。
c. 技術考試日期及相關資訊將與筆試通過名單一同公佈。
d. 應考人若對考試結果有異議,得於接獲本學會通知後,於兩週內提出成績複查,複
查以成績加總為限。
e. 考試結果經評定為合格者,頒發中英文基因檢測檢驗師證書乙張。
四、考試地點:
1. 筆試:高雄市蓮潭國際文教會館。
2. 技術考試:輔英科技大學附設醫院臨床醫學研究部。
五、考試方式:
1. 筆試:考試時間為90分鐘,以問答題為主。
參考書籍:
a.「醫學分子檢驗」:吳俊忠、李宏謨、孫光蕙、趙崇義/主編;2009年出版
;五南圖書出版有限公司(ISBN:978-957-11-5842-6)
b. Fundamentals of Molecular Diagnostics. David Burns/ Edward Ashwood/Carl
Burtis, 1st edition, 2007, Saunders (ISBN: 1416037373)
c. Molecular Diagnostics: Fundamentals, Methods, & Clinical Applications.
Lela Buckingham/Maribeth Flaws, 1st edition, 2007, F A Davis Company
(ISBN: 0803616597)
2. 技術考試:以獨立操作之能力及完成度作為評分標準。
3. 及格標準:筆試及技術考試成績皆以六十分以上為及格。
六、考試費用:
1. 資格審查與筆試費:1000元
2. 技術考試費:2000元
備註:a. 報考時須繳交資格審查與筆試費用始予以受理,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得要求退費;
未通過資格審查者,則退回600元。
b. 筆試及格者,經繳交技術考試費用後始可參加技術考試。
七、報名資訊
1. 報名方式:請填妥申請書,並依序備妥相關證明文件後郵寄至本學會。
2. 報名時間:101年1月1日至1月31日止,以掛號郵戳為憑。
3. 郵寄地址:928屏東縣東港鎮中山路5號光復大樓3樓醫研部
「基因檢測檢驗師考試小組」收
4. 繳費方式:匯款或親至本會辦公室辦理。匯款資訊如下:
銀行:彰化銀行(009)東港分行
戶名:台灣基因醫學暨生物標記學會
帳號:8317-01-003374-00
5. 注意事項:如需同時申請繼續教育學分認可之報考者,可同時交寄所有學分申請及各項
報考資格文件進行報名,惟因應繼續教育學分之審查時程,請儘早提出申請
以利如期完成申請。
6. 聯絡方式:謝孟娟小姐
電話:(08)8323146分機3261
Email:tgmbs.so@gmail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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